從伊哈之戀到伊哈離婚,伊能靜與哈林庾澄慶的合合分分談起。



現在社會上各種離婚的理由很多,最大的理由通常是由很熱到很冷,它冷卻的速度就比較快。雖然有的人從相戀到結婚20年了,最後還是離婚,其中一定有很多的理由湊在一起。


我們現在談的不是指伊哈之戀個人的行為,而是只就這件事來談到現在一般社會上,許多人對婚姻的普遍觀念,為什麼相愛的兩人最後會離婚呢?


可能是感情已經趨於平淡,不管是時間的長久,也有可能是因為金錢上的各種瓜葛或缺乏,也有可能是因為當今社會上充滿各種誘惑,例如:第三者光鮮亮麗的外表,或者是某些特殊的才華,都是原來的性伴侶所沒有的,因此也就容易被第三者吸引。


還有比較特殊的,有人對性的需要,想要嘗試各種不同的情境,對原來的性伴侶,已經沒有激情,因此就容易導致離婚,即使男人對性方面能力非常的強,也不一定能夠挽回愛人的變心,我們一般所聽到的,男人只要性能力強,就能讓女人愛的要死,這事不一定是真的,當然也有可能是在某些女生身上是對的。


但是現在社會已經進入到性開放的觀念充斥,什麼樣的女生都有,所以不能只用性能力來挽回對方的心,另外,兩人個性的配合、對各種事物的觀念能夠互相容通,也是男女生能夠在一起長長久久的重要因素,總而言之,性.不能當做男女永遠在一起的全部,但是沒有了愛,通常來說,也不會有性了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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